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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王安禮

王安禮[查看正文] [修改] [查看歷史]
ctext:811623

關係對象文獻依據
typeperson
name王安禮
name-style和甫
fatherperson:王益
authority-cbdb1760
authority-wikidataQ18905331
link-wikipedia_zh王安礼
held-officeoffice:尚書右丞
    from-date 元豐五年四月甲戌
1082/5/23
宋史·本紀第十六 {{神宗三}}》: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。
held-officeoffice:尚書左丞
    from-date 元豐六年八月辛卯
1083/10/2
宋史·本紀第十六 {{神宗三}}》:王安禮為尚書左丞,
exam-statusexamstatus:進士
    from-date 嘉祐六年
1061/1/24 - 1062/2/11
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卷153 集部·別集類六》:安禮字和甫,臨川人。安石之弟也。登嘉祐六年進士第。
associated-dynastydynasty: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卷153 集部·別集類六》:宋王安禮撰。
王安禮(1034年 - 1095年),字和甫北宋詩人,撫州臨川縣(今江西省撫州市)人,王益第六子,王安石之弟。宋神宗時尚書右丞、尚書左丞。

宋仁宗嘉祐六年(1061年)進士,唐介為河東路安撫使,王安禮被闢為幕府。被推薦入朝,宋神宗召對,想要提拔他。因王安石執政,熙寧五年(1072年)辭為著作佐郎、崇文院校書。熙寧八年(1075年)轉任直集賢院。出知潤州(今江蘇省鎮江市)、湖州(今浙江省湖州市),後召為開封府(今河南省開封市)判官。歷任直舍人院、同修起居注,進知制誥,以翰林學士知開封府,處事有決斷。為人耿直,仗義行事,與其兄王安石政見不合。元豐二年(1079年),蘇軾因「烏台詩案」作詩諷刺新法,下御史獄,當時沒有敢于營救。王安禮上言神宗說:「自古大度之主,不以言語罪人。」 被宋神宗所納,蘇軾得以從輕處罰。元豐五年(1082年),拜中大夫、尚書右丞。元豐六年(1083年)進尚書左丞。變法之際,先後任兩制官,論事上前,守正不阿,敢直言,權貴多畏懼他。他對兄長的熙寧變法持保守態度。亟言執政大臣「用力殫于溝瘠,取利究于園夫」,「計邊饋之非實,杜西師之再舉」。勸神宗勿用兵,少置獄。元豐七年(1084年),御史張汝賢彈劾他,以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。宋哲宗元祐年間,歷任知揚州、青州、蔡州、舒州。紹聖元年(1094年)知永興軍。加資政殿學士,知太原府。紹聖二年(1095年)在任上去世,時年六十二歲,贈銀青光祿大夫。其詞蘊藉婉媚。今存詞《萬年歡》等三首,其中《點絳唇》一首又作寇寺丞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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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文書creator
王魏公集creator
重修開封府熙寧編creator

文獻資料引用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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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通志2
宋史58
四庫全書簡明目錄1
URI: https://data.ctext.org/entity/811623 [RDF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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