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·》: | 公府不能察,而苟欲以錢刀課之,則貧弱少貨者終無已曠旬滿祈。 |
《·》: | 將以官課材,材以官為驗,是故世俗常高文吏,賤下儒生。 |
《》: | 九江多虎,百姓苦之,前將募民捕取,武吏以除賦課,郡境界皆設陷穽。 |
《·》: | 至于改朔易元,往者壽王之術,已課不效,亶誦之議,不用。 |
《·》: | 課多少,若治城上為擊,三隅之。 |
《·》: | 今則不然,不課賢不肖,論有功勞,用諸侯之重,聽左右之謁,父兄大臣上請爵祿於上,而下賣之以收財利及以樹私黨。 |
《·》: | 張官任吏治民,案法試課成功,守法而法之,身無煩勞而分職,故明法曰:「主雖不身下為,而守法為之可也。」 |
《·》: | 課分術曰:母互乘子,以少減多,餘為實,母相乘為法,實如法而一,即相多也。 |
《·》: | 體恢洪而廓落,形脩廣而幽清,可以玄象課其進退,然而宏遠不可指掌也。 |
《·》: | 乃命宰祝,行犧牲,案芻豢,視肥臒全粹,察物色,課比類,量小大,視少長,莫不中度。 |
《·》: | 故八風各與其沖對,課多者為勝。 |
《·》: | 農廩分鄉,鄉命受糧,程課物徵,躬競比藏。 |
《·》: | 太僕、水衡、少府、大農,歲課諸入田牧之利,池烃之假,及北邊置任田官,以贍諸用,而猶未足。 |
《·》: | 回生況,舉孝廉為郎,積功勞,至上河農都尉,大司農奏課連最,入為左曹越騎校尉。 |
《》: | 輒課通經一藝。 |
《·》: | 臣以為刺史視事滿歲,可令奏事如舊典,問州中風俗,恐好惡過所道,事所聞見,考課眾職,下章所告及所自舉有意者,賞異之。 |
《·》: | 太初曆到章帝元和,旋復疏闊,徵能術者課校諸曆,定朔稽元,追漢三十五年庚辰之歲,追朔一日,乃與天合,以為四分曆元。 |
《·》: | 僉曰何憂何不課而行之 |
《·》: | 課:試也。 |
《·》: | 科,課也。 |
《》: | 箛篍起居課後先。 |
《·》: | 每被課篤,勤勞經史,未知為子,可得安乎? |
《·》: | 墨翟執儉確之教,尹文課名實之符,野老治國於地利,騶子養政於天文,申商刀鋸以制理,鬼谷唇吻以策勳,尸佼兼總於雜術,青史曲綴于街談。 |
《·》: | 陋狹之夫,行淺德薄,功微緣少,不足成人之道,亦無功課以塞人重恩也。 |
《·》: | 課彰讀書 |
《·》: | 于是乃跋涉躬親,經之營之,比率百姓,議之于臣,伐石三谷,水匠致治,立激岸側,以捍鴻波,隨時慶賜,說以勸之,川無滯越,水土通演,役未踰年,而功程有畢,斯乃元勳之嘉課,上德之弘表也。 |
《·》: | 子訓比居有年少為太學生,於是諸貴人共呼語之:「卿所以勤苦讀書者,欲以課試規富貴耳。」 |
《·》: | 夏四月,立太學,制五經課試之法,置春秋穀梁博士。 |
《·》: | 無養老之義,無輔弼之臣,無進諫之士,縱恣行誅,退誹謗之人,殺直諫之士,是以偷合苟容,比其德則賢於堯舜,課其功則賢於湯武,天下已潰而莫之告也。 |
《·》: | 《魏略》曰:楊沛為新鄭長,課民蓄桑椹䝁豆,積浸得千餘斛,太祖西迎天子,軍無糧,沛乃進乾椹,後為鄴令,賜其生口十六人,絹五百疋,以報乾椹也。 |
《·》: | 舊禮,國有大諱,外任不得離部,冗散之人,發哀公巷,初無課限有不奔之制。 |
《》: | 我每日送他一尾金色鯉,他就與我袖傳一課,依方位,百下百著。 |
《》: | 簡雍頗明陰陽,袖占一課,失驚曰:「此大凶之兆也,應在今夜,主公可速棄百姓而走。」 |
《》: | 上面三間敞廳,卻是吳道官朝夕做作功課的所在。 |
《》: | 宣兒伯邑考至,吩咐曰:「昨日天使宣召,我起一易課,此去多凶少吉,縱不致損身,該有七年大難。」 |
《·》: | 課:課差。 |
《·》: | 然則千里寸景,已課不效。 |
《·》: | 既醒,乃課述德陳情詩二律以獻令,令乃立釋之。 |
《·》: | 抄漳浦課簿。 |
《·》: | 故將墐戶,其王使視蓄而計課,必盡逐其烏蜂,其不去者眾嚌而殺之。 |
《·》: | 守必自謀其先後,「謀」字誤,《》篇又云「令掘外宅林,謀多少」,「謀」疑皆為「課」之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