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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六 -> 汾水 -> 31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薛瓚注《漢書》云,堯所都也。東去彘十里。汾水又南與彘水合,水出東北太岳山,《禹貢》所謂岳陽也。即霍太山矣。上有飛廉墓,飛廉以善走事紂,惡來多力見知。周武王伐紂,兼殺惡來。飛廉先為紂使北方,還無所報,乃壇于霍太山而致命焉。得石棺,銘曰: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以葬。死,遂以葬焉。霍太山有岳廟,廟甚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庭,又有靈泉以供祭祀,鼓動則泉流,聲絶則水竭。湘東陰山縣有侯曇山,上有靈壇,壇前有石井深數尺,居常無水,及臨祈禱,則甘泉湧出,周用則已,亦其比也。彘水又西流逕觀阜北,故百邑也。原過之從襄子也,受《竹書》于王澤,以告襄子。襄子齋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余霍太山山陽侯天使也,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汝亦立我于百邑。襄子拜受三神之命,遂滅智氏,祠三神于百邑,使原過主之,世謂其處為觀阜也。彘水又西流逕永安縣故城南,西南流,注于汾水。汾水又南逕霍城東,故霍國也。昔晉獻公滅霍,趙夙為御,霍公求奔齊。晉國大旱,卜之曰:霍太山為祟。使趙夙召霍君奉祀。晉復穰。蓋霍公求之故居也。汾水又逕趙城西南,穆王以封造父,趙氏自此始也。汾水又南,霍水入焉,水出霍太山,發源成潭,漲七十步而不測其深。西南逕趙城南,西流注于汾水。
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汾水又南與石桐水合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汾水又南與彘水合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即霍太山矣。上有飛廉墓,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霍太山上有飛廉冢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周武王之伐紂,并殺惡來。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,還,無所報,為壇霍太山而報,得石棺,銘曰「帝令處父不與殷亂,賜爾石棺以華氏」。死,遂葬於霍太山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周武王伐紂,兼殺惡來。飛廉先為紂使北方,還無所報,乃壇于霍太山而致命焉。得石棺,銘曰: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以葬。死,遂以葬焉。霍太山有岳廟,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武王伐紂,并殺惡來。時飛廉為紂使北方,還無所報,為壇霍太山而報。得石棺銘曰:天令處父與發亂,賜汝石棺。死,遂葬霍太山。 《潛夫論·志氏姓》: 武王伐紂,并殺惡來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周武王之伐紂,并殺惡來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周武王伐紂,兼殺惡來。 《太平御覽·秦》: 周武王伐紂,并殺惡來、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武王伐紂,并殺惡來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飛廉先為紂使北方,還無所報,乃壇于霍太山而致命焉。得石棺,銘曰: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以葬。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飛廉先為紂作石槨,還無所報。乃為壇于霍太山而報,得石棺,銘曰:「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。」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還,無所報,為壇霍太山而報,得石棺,銘曰「帝令處父不與殷亂,賜爾石棺以華氏」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還無所報,乃壇于霍太山而致命焉。得石棺,銘曰: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以葬。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還無所報。乃為壇于霍太山而報,得石棺,銘曰:「帝令處父,不與殷亂,賜汝石棺。」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還無所報,為壇霍太山而報。得石棺銘曰:天令處父與發亂,賜汝石棺。 《後漢書·鄭范陳賈張列傳》: 遂以葬焉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遂以葬焉。 《太平御覽·葬送二》: 遂以葬焉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霍太山有岳廟,廟甚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庭,又有靈泉以供祭祀,鼓動則泉流,聲絶則水竭。 《太平御覽·泉水》: 霍太山上有岳廟,廟甚有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廷,又有靈泉供祭事,鼓動則泉流,聲絕則水竭也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霍太山有岳廟,廟甚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庭,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霍太山上有飛廉冢,山下有岳陽廟,廟甚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庭。 《太平御覽·泉水》: 霍太山上有岳廟,廟甚有靈,鳥雀不棲其林,猛虎常守其廷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湘東陰山縣有侯曇山,上有靈壇,壇前有石井深數尺,居常無水, 《太平御覽·井》: 山陰縣九侯神山上有靈壇。壇前有古井,常無水。 《論衡·紀妖》: 以告襄子。襄子齊三日,親自割竹,有赤書曰:「趙無恤、余霍大山陽侯天子。三月丙戍,余將使汝滅知氏,汝亦祀我百邑,余將賜汝林胡之地。」襄子再拜,受神之命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以告襄子。襄子齋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余霍太山山陽侯天使也,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汝亦立我于百邑。襄子拜受三神之命,遂滅智氏, 《太平御覽·神上》: 以告襄子,襄子齊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「趙無恤,余霍太山之陽侯,天使也。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汝亦立我百邑,余將賜汝林胡之地。」襄子再拜受,如三神之令,果以丙戍戌滅智氏。 《風俗通義·六國》: 以告襄子。齋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「無恤,余霍太山陽侯大吏。三月丙戍,余將使汝及滅智氏。亦立我三百邑, 《史記·趙世家》: 以告襄子。襄子齊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「趙毋卹,余霍泰山山陽侯天使也。三月丙戌,余將使女反滅知氏。女亦立我百邑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以告襄子。襄子齋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余霍太山山陽侯天使也,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汝亦立我于百邑。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以告襄子。襄子齋三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「趙無恤,余霍太山,山陽侯天使也。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亦立我百邑, 《論衡·紀妖》: 三月丙戍,余將使汝滅知氏, 《風俗通義·六國》: 三月丙戍,余將使汝及滅智氏。 《史記·趙世家》: 三月丙戌,余將使女反滅知氏。 《史記·趙世家》: 以三月丙戌,三國反滅知氏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 《太平御覽·霍太山》: 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 《太平御覽·賞賜》: 三月丙戌,三國反滅智氏, 《太平御覽·神上》: 三月丙戌,余將使汝反滅智氏, 《風俗通義·六國》: 襄子再拜,受三神之令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襄子拜受三神之命, 《風俗通義·六國》: 遂祀三神於百邑,使原過主霍太山。 《史記·趙世家》: 遂祠三神於百邑,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遂滅智氏,祠三神于百邑,使原過主之, 《說苑·貴德》: 遂滅智氏。 《國語·晉語九》: 遂滅智氏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遂滅智氏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注于汾水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注于汾水。 《水經注·澮水》: 注于汾水。 《史記·趙世家》: 而趙夙為將伐霍。霍公求奔齊。晉大旱,卜之,曰「霍太山為祟」。使趙夙召霍君於齊,復之,以奉霍太山之祀,晉復穰。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趙夙為御,霍公求奔齊。晉國大旱,卜之曰:霍太山為祟。使趙夙召霍君奉祀。晉復穰。 《史記·魏世家》: 趙夙為御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趙夙為御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發源成潭,漲七十步而不測其深。 《太平御覽·河北諸山》: 發源成潭,潭闊七十步,而不測其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