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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二十三 -> 陰溝水 -> 1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濄水又東,左合北肥水。北肥水出山桑縣西北澤藪,東南流,左右翼佩數源,異出同歸,蓋微脈涓注耳。東南流逕山桑邑南,俗謂之北平城。昔文欽之封山桑侯,疑食邑于此城。東南有一碑,碑文悉破無驗,惟碑背故吏姓名尚存,熹平元年義士門生沛國蕭劉定興立。北肥水又東逕山桑縣故城南,俗謂之都亭,非也。今城內東側猶有山亭桀立,陵阜高峻,非洪臺所擬。《十三州志》所謂山生于邑,其亭有桑,因以氏縣者也。郭城東有《文穆冢碑》,三世二千石,穆郡戶曹史,徵試博士太常丞,以明氣侯,擢拜侍中右中郎將,遷九江、彭城、陳留三郡,光和中卒,故吏涿郡太守彭城呂虔等立。北肥水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瑕陂。陂水又東南逕瑕城南,《春秋左傳·成公十六年》,楚師還及瑕。即此城也。故京相璠曰:瑕,楚地。北肥水又東南逕向縣故城南,《地理志》曰:故向國也。
《水經注·滱水》: 又東,左合懸水,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濄水又東,左合北肥水。 《水經注·葉榆河》: 又東,左合北水。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因以氏縣者也。 《水經注·沅水》: 因以氏縣。 《水經注·潩水》: 其水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宣梁陂也。陂水又東南入潩水。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北肥水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瑕陂。陂水又東南逕瑕城南, 《水經注·濁漳水》: 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陽縻淵。 《水經注·潁水》: 細水又東南,積而為陂,謂之次塘, 《水經注·潩水》: 其水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宣梁陂也。 《水經注·渠》: 沙水又東,積而為陂,謂之陽都陂,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北肥水又東積而為陂,謂之瑕陂。 《水經注·㵋水》: 㵋水又西流積而為陂,謂之町湖也。 《水經注·濁漳水》: 又東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潁水》: 其水又東南流,水積為陂, 《水經注·潁水》: 細水又東南,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洧水》: 又南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潩水》: 其水又東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渠》: 沙水又東,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北肥水又東積而為陂, 《水經注·淮水》: 又東,積而為陂水, 《水經注·淮水》: 夏肥水又東為高陂, 《水經注·㵋水》: 㵋水又西流積而為陂, 《春秋左傳·成公十六年》: 楚師還,及瑕,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楚師還及瑕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即此處也。京相璠曰:鐵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即此處矣。京相璠曰: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即此城也。故京相璠曰:瑕, 《水經注·渠》: 京相璠曰:楚東地也。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故京相璠曰:瑕,楚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