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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二十五 -> 沂水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杜預《釋地》曰:祊,鄭祀泰山之邑也,在琅邪費縣東南。治水又東南流注于沂。沂水又南逕開陽縣故城東,縣,故鄅國也。《春秋左傳·昭公十八年》,邾人襲鄅,盡俘以歸,鄅子曰:余無歸矣。從孥于邾是也。後更名開陽矣。《春秋·哀公三年》,《經》書:季孫斯、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者是矣。縣,故琅邪郡治也。
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其水又東北流入于沂。沂水又南逕陽都縣故城東,縣,故陽國也。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治水又東南流注于沂。沂水又南逕開陽縣故城東,縣,故鄅國也。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治水又東南流,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治水又東南流注于沂。 《春秋左傳·昭公十八年》: 盡俘以歸,鄅子曰,余無歸矣,從帑於邾,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盡俘以歸,鄅子曰:余無歸矣。從孥于邾是也。 《春秋左傳·昭公十八年》: 盡俘以歸, 《春秋左傳·哀公四年》: 而盡俘以歸。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盡俘以歸, 《春秋左傳·哀公三年》: 季孫斯,叔孫州仇,帥師城啟陽。 《春秋穀梁傳·哀公三年》: 季孫斯、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。 《春秋公羊傳·哀公三年》: 季孫斯、叔孫州仇帥師城開陽。 《水經注·沂水》: 季孫斯、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者是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