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
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-> -> 檢索 "ctext:304973"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續資治通鑑
條件: 提到「張邦昌
Total 4

卷第九十三

117
己未,以馮熙載為中書侍郎,范致虛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張邦昌為尚書右丞。邦昌,東光人也。
158
戊辰,以張邦昌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王安中為尚書右丞。安中附童貫、王黼為中丞,因論蔡京罪,為帝所知,遂居政府。
166
秘書省正字曹輔上疏諫曰:「陛下厭居法宮,時乘小輦出廛陌郊坰,極游樂而後返,臣不意陛下當宗社託付之重,玩安忽危,一至於此!夫君之與民,本以人合,合則為腹心,離則為楚、越,畔服之際,在於斯須,甚可畏也!萬一當乘輿不戒之初,一夫不逞,包藏禍心,雖神靈垂護,然亦損威傷重矣。又況有臣子不忍言者,可不戒哉!」帝得疏,出示宰臣,令赴都堂審問。餘深曰:「輔小官,何敢論大事!」輔曰:「大官不言,故小官言之。」王黼陽顧張邦昌王安中曰:「有是事乎?」皆應以不知。輔曰:「茲事雖里巷小民無不知,相公當國,獨不知邪?曾此不知,焉用彼相!」黼怒,令吏從輔受詞,輔操筆曰:「區區之心,一無所求,愛君而已。」退,待罪於家。黼奏:「不重責輔,無以息浮言。」丙申,詔編管郴州。

卷第九十四

65
丁丑,中書侍郎馮熙載罷知亳州。以張邦昌中書侍郎,王安中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李邦彥為尚書右丞。

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(c)版權2006-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,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:https://ctext.org/zh。請注意: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,違者自動封鎖,不另行通知。沪ICP备09015720号-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在此提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