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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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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防海紀略 |
條件: 提到「兩江總督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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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防海紀略》
14 | 七月,命兩江總督伊里布為(欽差)大臣,赴浙江寧波視師,且敕沿海督撫,遇夷投書,即收受馳奏。又命侍郎黃爵滋、祁俊藻赴福建查勘。適七月夷酋伯麥及義律以五艘赴天津投書,書乃其國巴釐滿衙門寄大清國宰相之詞,詞極桀驁,多所邀索。計六條:一、索煙價。初次夷書中未敢顯言,尚以貨價為名,及見內地復書,不及禁煙之事,遂明索煙價。二、索廣州、廈門、福州、定海、上海等口為市埠。三、欲敵禮平行。四、索犒軍費。五、不得以外洋販煙之船,貽累岸商。六、欲盡裁洋商浮費。直隸總督琦善收書奏聞,且於復書,即言上年廣東繳煙,其中必有多少曲折,將來欽派大臣前往查實,不難重治林則徐之罪,蓋授意夷酋,欲其誣林以許價騙煙之詞且以卸天津武備廢弛之責,而夷酋義律,終以印文申繳在前,不能鑿空改誣也。 |
39 | 九月命宗室大學士奕經為揚威將軍,侍郎文蔚、副都統特依順為參贊,以河南巡撫牛鑒為兩江總督,怡良授欽差大臣,馳赴福建,會辦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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