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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御批歷代通鑑輯覽 |
條件: 提到「呂惠卿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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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 | 王安石言:「周置泉府之官,以𣙜制兼併,均濟貧乏,變通天下之財,後世惟桑𢎞羊、劉晏粗合此意,學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,更以為人主不當與民爭利,今欲理財,則當修泉府之法,以收利權」。帝納其說,安石猶恐帝不能決意任之,乃復言:「人才難得亦難知,今使十人理財,其中容有一二敗事,則異論乗之而起。堯與羣臣共擇一人治水,尚不能無敗事,況所擇而使非一人,豈能無失?要當計利害多少,不為異論所惑」。帝曰:「有一人敗事而遂廢所圖,此所以少成事也」。乃立制置三司條例司,掌經畫邦計,議變舊法,以通天下之利,命升之、安石領其事。初,呂惠卿自真州推官秩滿入都,與安石論經義意多合,遂定交,因言于帝曰:「惠卿之賢,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。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,獨惠卿而已」。遂以惠卿及蘇轍並為檢詳。文宇事無大小,安石必與惠卿謀之,凡所建請章奏,皆惠卿筆也。又以章惇為三司條例司,曽布檢正中書五房,凡有奏請,朝臣以為不便者,布必上疏條析以堅帝意,使專任安石以威脇衆,俾勿敢言。由是安石信任布,亞于惠卿,而農田水利、青苗、均輸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馬、方田諸役相繼並興,號為新法,頒行天下。安石與劉恕友善欲引置三司條例,恕以不習金榖為辭,且曰:「天子方屬公以大政,宜恢張堯、舜之道以佐明主,不應以利為先」。安石遂與之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