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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崇禎實錄 |
條件: 提到「司馬光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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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崇禎實錄卷之一》
58 | 丙辰,倪元潞上言:『「三朝要典」成於逆豎,逆豎殺人,則借三案;群小求富貴,則又借三案。故凡推慈、歸孝於先皇,正其頌德稱功於義父。批根今日,則眾正之黨碑;免死他年,即上公之鐵券。由此而觀,三案者,天下之共議;「要典」者,魏氏之私書。以臣所見,惟毀之而已。假閹豎之權、役吏臣之筆,亙古未聞;當毀一。未易代而有編年,不直書而加論斷;若云規模大典,則魏忠賢欲與肅皇帝爭權:悖逆非倫,當毀二。矯誣先帝,偽撰宸篇;既不可比司馬光「資治通鑑」之書,又不得援宋神宗手序為例:假竊誣妄,當毀三』。上以已有「實錄」,自不必復增「要典」;命禮部會史館諸臣詳議具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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